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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申请学位通知

     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申请学位(含同等学力人员)有关论文评审、答辩和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:

  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申请学位(含同等学力人员)的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批工作,严格执行我校申请学位工作程序,保证学位论文撰写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序进行,现将2008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各院系按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: 
  一、论文评审:
    (一)、全日制研究生:
  1、2008年3月20日前由各院系统一送交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(博士学位论文6份、硕士学位论文4份)至校学位办,由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。
  2、2008年4月上旬公布论文评审结果。(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及答辩安排另行通知)
  3、2008年4月20日前各院系统一送交申请学位研究生公开独立发表专业学术文章(具有正式刊号,正文3000字以上)的刊物原件、复印件及成绩单等相关材料(论文发表时限为2年),审验合格后领取《学位审批材料》及论文封面。
  (二)同等学力人员: 
  1、2008年5月20日前送交硕士学位论文4份。由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。
  2、2008年7月中旬公布论文评审结果。
  3、2008年9月上旬进行答辩前资格审查(本科毕业证、学士学位证、资审证、外语合格证、学科合格证及研究生班证书原件、复印件),同时提供本人公开独立发表专业学术文章(具有正式刊号,正文3000字以上)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(论文发表时限为2年)。审验合格后领取《学位审批材料》及论文封面。
  二、组织答辩:
  请各院系统筹安排答辩时间,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校学位办,学位办将对答辩工作进行抽查。全日制研究生于2008年6月10日前,同等学力人员于2008年11月15日前由各院系统一将学位论文、论文摘要各6份、电子版1份及学位审批材料汇总到校学位办。
  三、对论文的要求:
    (一)、论文撰写、打印及装订工作,请遵照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    (二)、自今年起将对论文封面进行改版。博士研究生为浅赭褐色、全日制研究生为浅黄色、同等学力研究生为浅兰色。校学位办为每位学位申请人提供论文封面15份。
    (三)、专家评审论文不使用改版的论文封面,请使用同论文规格相同的纸张,按要求打印装订。
    请各院系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,顾全大局,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的学位授予工作。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答辩工作的单位,校学位办将不再受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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